今期靈火 早期靈火
靈閱三十
靈修文章 投稿

第二十三天

千載懸疑
麥道懇
許立中譯
天道書樓

我們中雖沒有人可稱為善,但一些活生生的見證,無疑更能激起我們的熱誠。聖多默亞圭那曾說:「每一個人靈魂的深處,都渴慕得著快樂和生命的意義」。就讓我們懷著感恩的心,去分享這個弟兄活出一個更豐盛的生命的經驗。(本篇撮自原書,並非節錄。)

千載懸疑

作者曾於泰爾博神學院取得一級榮譽學位,是學院及大學校園中最著名的講者之一。書中,作者把焦點於在那一位改變他生命的--耶穌基督,實際針對那些對耶穌的神性,復活及對人生命的宣稱提出質疑的人而寫,論據精要獨到。

本書不乏合稱的比喻:「在加里福尼亞州發生的一件事 , 可以使我們更明白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意義。一個年輕女子因超越駕駛而被票控。在法庭上,法官宣告了控罪,對她說:『認不認罪?』女人回答道:『認罪。』法官將木錘在^面輕輕敲了一下,判罰被告一百元或入獄十天。跟著,一件奇妙的事發生。法官站起來,脫下自己的官袍,繞到前面,拿出錢包付罰款。這件事怎樣解釋呢?原來法官就是被告的父親。他愛自己的女兒,然而他亦是公正的法官。他的女兒明明是犯了法,他不能這樣對她說:『因為我非常愛妳,我饒恕妳。』倘若他真的那樣做,他就不是公正的法官,他亦沒有維持法紀。但他為了愛自己的女兒,他願意脫下自己的官服,走到前面以她父親的身份,替她繳付罪款」。

在記述自己生命改變中,作者覺得開始是於希望尋獲生活的意義的答案,而他更希望做到的是成為一個自由人,他說的自由是「有能力去做你知道應該要做的事」。在開始找答案時,他發覺差不多所有人都屬某種宗教,所以決定不甘後人,開始在教會中尋找,然而那時宗教對他來說只是一種例行公事,結果他認為行不通而放棄了!

於是他嘗試「名聲」是否答案,是否可以滿足自己。結果他當上了大學一年班主席,成了風頭人物,的確叫他飄飄然了,而且有權力去支配公費,作重要決定也令他非常滿意。然而只是事情順利才如此,事情一團糟時,他亦變得一團糟!雖然經過幾番嘗試,作者還是認同,基督教是心智軟弱的寄託,絕對不合知識份子的口味。不過最後他接受挑戰,希望駁倒基督教的真實性,結果發覺這真的是事實,反而成了基督徒。

作者深深感到主令他徹底的改變了。以前,他以迫自己忙和找尋刺激來逃避孤單,但接受主後,心緒就平服下來了。然而,並不是從那時起就遠離問題,他只是變得懂得處理問題,他深覺這比不遇到問題寶貴得多。另外,他的壞脾氣明顥的改掉了。

還有從前他那無盡的恨。他對人,對事和對物都不能付以全心。跟很多人一樣,他缺乏安全感。他曾恨一個人,恨得入骨,那人就是他的父親。他是鎮上著名的醉酒鬼,時常醉倒街頭,有時甚至將作者的母親打得撐不起來,躺在牛糞之間。然而基督令他對父親說:「爸爸,我愛你。」而這改變也使他酒鬼父嘗試接受主,結果他從那時起,只摸過一次威士忌,也只是止於唇邊。

總觀全書,實在是一本叫人反省自巳信仰問題的好書,本書以小冊子形式釘裝,方便翻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