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天
回歸說和好
仁
靈火: 1997:7, 第137期
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管治權回歸中國,香港教區同時亦踏入新的里程。
談到回歸,首先的感覺是從一個陌生迷失的地方回來,不論在實質方面或從形式上、心靈方面。路加福音中「浪子回頭」 (路15:11-32),把回歸的心態描寫得仔細無遺。受過冒險生活的浪子,在揮霍盡了,受過挫折後,回想到自己的家。香港不是浪子,是意識形態、生活習慣與傳統模式的華人社會大相逕庭,和中國大陸相距甚遠的地方。華人社會尋根的心態,在香港是免不了的。中華民族,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有著優秀高尚的人格情操和道德標準,雖然很多早已因戰爭和人為的桎梏而毀滅遺忘甚或扭曲得面目全非。然而整個民族,對華人的期待,一如故事中父親對離開兒子的期望,一如基督對回頭改過的稅吏與罪人的期待,寄盼民族情操精粹,早日回歸消除去個體的劣根性。
回歸另一個感覺是轉化共融。浪子的離開,使整體家庭分裂。在今之世,無處不存。在私人與群體間、在國家與國家間、在集團與集團間,本可以交談來解決的衝突,卻產生更尖銳的對立與對抗。從種族的歧視,到社會性、宗教理由的歧視,由經濟利益上的對抗到政治間的對立。回歸的行為,包含著無限的妥協、對話和彼此的包容。「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傭工吧!」 (路15:19) 伯多祿三次不認基督後,一聽到雞啼,便「傷心痛哭起來」 (瑪 26:71) 出賣耶穌的猶達斯,把錢扔在聖所裡還給司祭長和長老後,上吊死了。( 瑪 27:3-5 )保祿在受到基督感動後,即到大馬士革各會堂,宣講耶穌是天主子。(宗9:1-20)
此等回歸的轉化,是時常願意寬恕人類的天主仁慈的記號。自發性的改過,是促成人類彼此回歸和好因素。而和好的恩賜,是取決於人的選擇行為,因天主賦予人自由意志,伊甸樂園內彼此的控訴,促成人類的分裂,加音對亞伯爾的行為,破裂了人類家庭的友誼。
聖保祿對羅馬人說:「假如我們還在為仇敵的時候,因著他聖子的死,與天主和好了。那麼在和好之後,我們一定更要因著他的生命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現今便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獲得了和好,也必藉著他而歡躍於天主。」天主教會這大家庭,內裡包含著各式各樣的意見,甚或在兄弟間產生相反的意見。作為一個和好者,必須自己先成為一個和好的教會,立下和好的榜樣。正如西諺說:「在未決的事上讓人自由;在必要的事上要一致;在所有的事上要有愛德。」
「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路15:32) 香港的回歸,有著盛大的慶典、歡宴後,除了七月一、二日為法定假期外,隨著的便是意識形態、生活方式的相互接納,彼此尊重、共融或修和。接納『不同』是人類團體生活的必然事實。只要人人在祈禱和敬畏中,誠懇地面對真理的衝擊和挑戰,『不同』必將導向對真理更深一層的了解。」(邁向光輝十年牧函第三節)一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說:「這個天主教團體的使命,乃與路途上的一切人同行,務求取得更大的社會進步,和平與團結。」 (九七六月致胡樞機函)
基本法內列明宗教自由(141和149 條),回歸的香港教區,更應與「不同」和好。正如陳日君主教說:「只要有宗教自由,教徒當是良好的公民。」教友在特區立下良好的榜樣,非以役人,乃役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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