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
在舊約中,我們不時會發覺一些受苦的義人,會要求天主向仇人報復。這情況多見於哀禱聖詠之中(詠69:23-29; 35:3-8; 141:6-7,10),有些學者甚至把數篇含有對仇敵詛咒的聖詠,分類為詛咒聖詠。為以色列人來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合理的(出 21:24-25; 肋 24:19-20; 申 19:21);而且在聖經中所指的仇敵,很多時並非指私人恩怨的仇敵,而是指那些相反天主法律,恃勢欺壓貧窮人的權貴。因此,受迫害者求天主為他們討回公道,並懲罰作惡者;為猶太文化而言是屬於公義的。
耶肋米亞先知身處猶大國破家亡的時期,他受天主召叫行先知之職,去勸勉以色列人悔改,卻多番遭受迫害。因此,他向上主伸冤:「我既給你訴說了我的案情,願你使我見到你對他們的報復」(耶20:12)。
但耶穌怎樣教導我們?祂說:「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 (瑪5:39); 「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4)。因此,世界各地不同性質的恐怖組織,不管目的是反對自己的政府,還是反對外國勢力的侵入;無論旗號怎樣的漂亮,由於他們採取激進的方法,肆意殺害生命,都不可能符合天主的正義。
我的祈禱:
上主,面對種種的考驗,願我能學會安心交托一切給祢;因祢是與我同在,孔武有力的戰士。祢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我的保障,我的避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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