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讀經:
依撒意亞先知書 1:10-17
索多瑪的統治者,請聽上主的話!哈摩辣的百姓,請聽天主的訓示:「你們為什麼向我奉獻那麼多的犧牲?上主說:我已飽饜了公羊的燔祭和肥犢的脂膏;牛犢、羔羊和山羊的血,我已不喜歡;你們來見我的面時,誰向你們要求了這些東西?這簡直是蹂躪我的殿院。不要再奉獻無謂的祭品!馨香已為我所憎惡;月朔、安息日、集會、齋戒和盛大的宴會,我已都不能忍受;我的心痛恨你們的月朔和你們的慶節,它們為我是種累贅,使我忍無可忍。你們伸出手時,我必掩目不看;你們行大祈禱時,我決不俯聽,因為你們的手染滿了血!你們應該洗滌,應該自潔,從我眼前革除你們的惡行,停止作孽,學習行善,尋求正義,責斥壓迫人的人,為孤兒伸冤,為寡婦辯護。」
聖詠 50:8-9,16-17,21,23事主應出於虔誠
08. 我並不因你的祭獻而責備你,因為我面前常有你的全燔祭。
09. 我無須從你的家裏將牛犢攫取,也無須由你的圈裏把山羊捉捕;
16. 天主卻對惡人說:你怎麼膽敢傳述我的誡命,你的口怎敢朗誦我的法令﹖
17. 你豈不是惱恨規矩,將我的話置諸腦後?
21. 你既作了這些,我豈能緘口不言﹖難道你竟以為我真能與你一般﹖我要責斥你,將一切放在你眼前。
23. 奉獻頌謝祭的人,就是給我奉獻光榮讚頌,行為正直的人,我要使他享見天主的救恩。
聖瑪竇福音 10:34-11:1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我來不是為帶平安,而是帶刀劍,因為我來,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所以,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誰接納一位先知,因他是先知,將領受先知的賞報;誰接納一位義人,因他是義人,將領受義人的賞報。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決失不了他的賞報。」
耶穌囑咐完了他的十二門徒,就從那裏去了,為在他們的城裏施教宣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