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讀經:
箴言 3:27-34
我兒:你若有能力做到,不要拒絕向有求於你的人行善;如果你能即刻做到,不要對你的近人說:「去!明天再來,我才給你。」幾時你的近人安心與你居住,你不應暗算他。若他人沒有加害你,你不應與他無端爭辯。不要羨慕強暴的人,更不要選擇他的任何行徑,因為上主厭惡乖戾的人,摯愛正直的人。上主詛咒惡人的住宅,祝福義人的寓所。上主嘲弄好愚弄的人,卻寵愛謙卑的人。
聖詠15:2-3,3-4,5得常生之路
02. 只有那行為正直,作事公平,從自己心裏說誠實話的人,才能在你的聖山上安居。
03. 他不信口非議,危害兄弟。他不會對鄰里恃勢欺凌,
04. 但對作惡犯罪的人睥睨,對敬畏天主的人重視。他宣誓雖損己,亦不作廢,
05. 從不放債,貪取重利,從不受賄,傷害無辜:這樣行事的人,永定不移。
聖路加福音 8:16-18
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因為沒有隱藏的事,不被顯露的;沒有秘密的事,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所以,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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