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讀經:
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3:8-10
弟兄們: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外,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聖詠112:1-2,4-5,9 義人的福樂
01. 阿肋路亞!凡敬畏上主的人,真是有福,喜歡祂誡命的人,真是有福!
02. 他的子孫在世上必要強盛,義人的後代必要受到讚頌。
04. 祂富有仁愛,慈悲而又公道,像光明在暗處向義人照耀。
05. 樂善好施的人必蒙受祝福,祂以正義處理自己的事務。
09. 他散財而周濟貧苦的人。他的仁義必會萬世留存,他的頭角高舉必受光榮。
聖路加福音 14:25-33
那時候,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耶穌轉身向他們說:「如果誰跟隨我,他應該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否則、就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這個人開了工,而不能完工。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對方的兩萬人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使者去談判和平的條款。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