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讀經:
多俾亞傳 1:3;2:1-8
我托彼特一生歲月常遵循正義的路,時常大方賙濟與我一同被擄到亞述國尼尼微城的兄弟和同胞。在我們的五旬節日,即七七節日,他們為我預備了盛筵,我便坐下準備進膳。在給我預備桌子,擺上豐盛的食品時,我對我的兒子說:「孩子!你去,在擄到尼尼微的同族兄弟中,尋找一個全心懷念上主的窮人,領他來與我們一同進膳。孩子,我等你回來。」
多俾亞便出去,在同族兄弟中尋找一個窮人,他回來時說:「父親!」我對他說:「孩子!我在這裏。」他接著說:「父親!我看見了我們同族的一個人被殺,扔在市場上,他是剛纔在那裏被絞死的。」我立刻跳起來,離開了筵席,連什麼都沒有嚐,就去把他從大街上抬回來,放在一間小屋裏,等到太陽西落以後,再去埋葬。我回來沐浴之後,悲傷著吃了些食物;於是記起了亞毛斯先知對貝特耳所講的預言說:「你們的慶節將變為悲哀,你們的一切歌曲將變為傷歎。」我便哭起來。太陽西落以後,我去掘了墳,把他埋葬了。我的鄰居譏諷說:「他還不怕!他以前為了這事曾被通緝處死,以致必須逃命。看,他又埋葬死人。」
聖詠112:1-2,3-4,5-6義人的福樂
01. 凡敬畏上主的人,真是有福;喜歡他誡命的人,真是有福!
02. 他的子孫在世上必要強盛,義人的後代必要受到讚頌。
03. 他家中必有權勢財產,他的仁義必永遠存留。
04. 他富有仁愛,慈悲而又公道,像光明在暗處向義人照耀。
05. 樂善好施的人必蒙受祝福,他以正義處理自己的事務。
06. 因為義人永遠不會失足抖顫,他必要受到永遠的紀念。
聖馬爾谷福音 12:1-12
那時候,耶穌開始用比喻對司祭長、經師和長老們說:「有一個人培植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圍上了籬笆,掘了一個榨酒池,築了一座守望台,把它租給園戶,就離開了本國。到了時節,他便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裏,向園戶收取園中的果實;園戶卻抓住他,打了他,放他空手回去。主人又打發別的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裏去;他們打傷了他的頭,並且凌辱了他。主人又打發另一個,他們把他殺了;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的他們打了,有的他們殺了。主人還有一個,即他的愛子;最後就打發他到他們那裏去,說:他們必會敬重我的兒子。那些園戶卻彼此說:這是繼承人,來!我們殺掉他,將來產業就歸我們了。於是,抓住他殺了,把他拋在葡萄園外。那麼,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置呢?他必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另租給別人。你們沒有讀過這段經文嗎?『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那是上主的所作所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
他們明白這比喻是指他們說的,就想逮捕耶穌;但害怕群眾,於是離開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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