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讀經:
戶籍紀 13:1-2,25-14:1,26-29,34-35
上主在帕蘭曠野訓示梅瑟說:「你要派遣一些人去窺探我要賜給以色列子民的客納罕地;每一宗族支派應派遣一人去,個個都應是他們中的領袖。」
四十天後,他們由偵探的地方回來,到了帕蘭曠野的卡德士去見梅瑟、亞郎和以色列子民的全會眾,給他們和全會眾報告,叫他們看那地方的果子。他們向梅瑟報告說:「我們到了你派遣我們去的那個地方,實在是流奶流蜜的地方;這是那地方的出產。只是住在那地方的人強盛,城鎮堅固廣大,而且我們在那裏也見到了阿納克的後裔。阿瑪肋克人住在乃革布地方;赫特人、耶步斯人和阿摩黎人住在山區;客納罕人住在海濱和約但河沿岸一帶。」加肋布使百姓在梅瑟前鎮靜說:「我們儘管上去,必要佔領那地方。我們必能戰勝。」但是與他同去的人卻說:「我們不能前去攻打那民族,因為他們比我們強盛。」於是他們在以色列子民中,對所偵探的地方散佈謠言說:「我們偵探所經過的地方,是個吞噬當地居民的地方;我們在那裏所見到的民族,都是高大的人。在那裏還見到了巨人,即巨人的後裔,阿納克的子孫;我們看自己好像是蚱蜢;在他們看來,我們也實在如此。」全會眾都大聲喧嚷,人民哭了一夜。
上主吩咐梅瑟和亞郎說:「這個邪惡的會眾抱怨我要到幾時?以色列子民抱怨我的話我都聽見了。你對他們說:上主說:我以我的生命起誓:我必照你們在我耳中所說的話,對待你們,你們中凡二十歲以上登記過的,凡抱怨過我的,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你們偵探那地方的日子,共計四十天,一天算一年,你們應受四十年的罪罰,叫你們知道我放棄你們是什麼一回事。我上主既說了,也必對這聚集反抗我的邪惡會眾這樣做:在這曠野他們都要滅絕,在這裏都要死盡。」
聖詠106:6-7,13-14,21-22,23以色列民的懺悔歌
06. 上主,我們和我們的祖先都犯過罪,都曾為非作歹,無惡不為:
07. 我們的祖先在埃及的時期,對你奇跡的意義總不領會。
13. 他們很快就忘了上主的作為,他們不再堅持順從他的旨意,
14. 遂在曠野中放縱貪欲,在荒蕪之地試探天主。
21. 他們竟將拯救自己的天主忘記;他曾在埃及顯示了奇事,
22. 他也曾在含邦施行過靈跡,也曾在紅海顯示過奇事。
23. 若非天主揀選的梅瑟出現,站立在當地裂口的前方,挽回他存心滅絕的怒浪,他早下令全將他們消滅。
聖瑪竇福音 15:21-28
那時候,耶穌離開革乃撒勒,就退往提洛和漆冬一帶去了。看,有一個客納罕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說:「主,達味之子,可憐我吧!我的女兒被魔鬼糾纏得好苦啊!」耶穌卻一句話也不回答她。他的門徒就上前求他說:「打發她走吧!因為她在我們後面不停喊叫。」耶穌回答說:「我被派遣,只是為了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婦人卻前來叩拜他說:「主,援助我吧!」耶穌回答說:「拿兒女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對的。」但她說:「是啊!主,可是小狗也吃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屑。」耶穌回答她說:「啊!婦人,你的信德真大,就如你所願望的,給你成就吧!」從那時刻起,她的女兒就痊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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