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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6 【我的一家之主】

「經上記載:我的殿宇應是祈禱之所,而你們竟把它做了賊窩。」﹙路19:46﹚

默10:8-11
詠119:14,24,72,103,111,131
路19:45-48

 


 

默想:最近我有一位好朋友計劃置業,我與她一起憧憬將來家裡是什麼模樣,我們越說越興奮……這個情景使我聯想到今天的福音,耶穌是如此強烈捍衛“天主的殿宇”。
在默觀裡我渴望知道耶穌的想法:「主耶穌,天主的殿宇在你心裡是什麼模樣呢?你說是“祈禱之所”是怎樣的祈禱之所呢?」

當我沈澱在這個情景時,幾個聖經的圖像浮現出來:「聖母獻耶穌於聖殿 (路2:22 - 23),我看到「祈禱之所」就是按天主旨意呈上蒙悅祭品;還有耶穌十二歲那一年在聖殿裡講道,跟聖母說:「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那裡嗎?」(路2:49)。

這裡我看到祈禱之所也即是天父的家;是耶穌曾教導兄弟之間要彼此修和好後才去聖殿獻祭給上主(瑪5:23-24),也是在天父的家裡我看見和氣共融和互相包容的愛;還有耶穌每天在聖殿內施教(路19:47),我看到在天父的家裡要跟天父彼此有交流、溝通和認識。
原來「祈禱之所」就是宣講天國的地方,人與天主彼此培養感情的地方和讓我們彼此更認識天父與交流的地方。而在天父的家門前另一個強烈對比的畫面是耶穌驅趕在聖殿裡買賣的人,這一幕與瑪竇福音第二十三章耶穌痛斥經師和法利塞人的虛偽貫穿著,這樣的情景使我聯想到現實生活中的家庭爭產案,充滿分裂、各懷私利的心相待。

耶穌的行實點滴讓我更瞭解原來天主的殿宇就是天父的家,而天父的家裡是充滿了祈禱的氣氛,祈禱是人與天主彼此瞭解、相愛與交流的地方,我們在天父的家裡學習服從主旨,讚揚天主的美善及向世人宣講祂的救恩。

我的祈禱:聖堂是天主的家,天主是一家之主。我喜愛天主的家,特別在父家裡的聖體櫃前,我學習將內心裡不應擺放在聖殿的東西,奉獻給耶穌,讓耶穌替我驅走!

 

聖經讀經:

默示錄 10:8-11
我、若望,聽見那從天上來的聲音,又對我說:「你去,從那踏著海和踏著地的天使手中,取過那卷展開的小書來!」我便往那位天使跟前去,請他給我那卷小書。他就對我說:「你拿去吞下它吧!它必使你肚子發苦,但在你的嘴裏卻甘甜如蜜。」我就從天使手中接過那卷小書來,吞下它,果然它在我嘴裏甘甜如蜜;但我一吃下去,我的肚子就苦起來了。隨後有聲音對我說:「關於各民族、各邦國、各語言的人民和各君王,你應再講預言。」

聖詠119:14,24,72,103,111,131天主的法律讚
14. 我喜愛你約法的道路,就如喜愛一切的財富。
24. 因為你的誡命是我的喜樂,你的典章是我的謀士。
72. 你口中的法律對我的益處,連千萬的金銀也不能相比。
103. 你的教訓是多麼甘美!在我的口中比蜂蜜更要甘美!
111. 你的誡命永遠是我的家產,因為這是我心中的喜悅。
131. 我張口嗟嘆唏噓,因為我極渴慕你的誡律。

聖路加福音 19:45-48
那時候,耶穌進了聖殿的庭院,開始把做買賣的人趕出去,對他們說:「經上記載:我的殿宇應是祈禱之所,而你們竟把它做了賊窩。」
耶穌每天在聖殿裏施教。司祭長及經師並人民的首領,設法要除掉他。但是尋不出什麼辦法,因為眾百姓都傾心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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