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7 【守約】
「(以色列人) 寧願捨生,也不願因吃了不潔的食物而沾汚自己,更不願褻瀆聖約;因此他們被判處死刑。」(加上1 : 63)
加上 1:10-15, 41-43, 62-64
詠 119:53, 61, 134, 150, 155, 158
路 18: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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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今天的讀經使人想起守約的重要性。在希臘王安提約古厄丕法乃執政的年代,因要實行宗教統一,遂迫害以色列人「隨從外邦人的禮俗,廢止聖殿內舉行的全燔祭、和平祭與奠祭,禁止遵守安息日和慶節,汚辱聖殿和神職人員,且修築祭壇、殿宇和寺廟,供奉偶像,宰殺豬和不潔的牲畜作祭獻,不准給孩子行割損,且行各樣不潔和褻瀆的事」(加上1:44-48)。雖然遭受如此嚴重的迫害,但仍然有很多以民都不願意背教,寧願以身殉教,因為他們重視先知梅瑟和天主在西乃山所立定的盟約,珍惜天主子民這個身份,而實際上以民的日常生活就是以宗教生活為中心,如果遵守了國王對他們宗教的限制,他們生活的中心也就蕩然無存,活著也没有什麼意義了;這就是人對天主守約,是一種高尚的宗教情操的表現。
反省:作為天主教徒五十年,我的信仰生活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是剛領洗的十多年,信仰生活、特別是禮儀上的是頗為活躍,但只是局限於團體和個人的敬禮;第二個時期已淪為CEO教徒,甚至有幾年幾乎絶跡於堂區;第三個時期是信仰的皈依期,依賴聖神的感動和身邊的天使的帶領,奇跡地想到要去攻讀神學,要反思自己的信仰經驗。這個皈依燃亮了我的心火,使我投入了堂區的善會和其他信仰小團體,實踐了基督徒要以服務作見證。此時此刻我反問自己:如果遇到了上述的宗教迫害,今天的我可否有勇氣為信仰作見證呢?
祈禱:全能仁慈的天父,生命是祢的恩賜,求祢賜我智慧和明悟,明白人生的各種經歷都有祢的旨意,使我能在順境中不忘感恩,在逆境中能投靠及依頼祢,因祢永遠與我同在。因祢聖子主耶穌基督之名,求祢俯聽我的祈禱。 |
讀經:
瑪加伯書上 1:10-15,41-43,54-57,62-64
那時候,從亞歷山大王的大臣和子孫中產生了一條禍根,就是安提約古的兒子安提約古厄丕法乃,他曾在羅馬做人質,於希臘帝國一三七年登極為王。那時,在以色列人中出現一些歹徒,煽惑民眾說:「我們去和我們四鄰的外方人立約,因為自從與他們絕交以來,就遭遇了許多患難。」這種輿論很受當時人的歡迎;遂有一些人極為興奮,便去朝見國王,國王就批准他們採用外邦的禮俗。他們便照外邦風俗,在耶路撒冷修建一座體育場,且彌補割損的痕跡,背離聖約,為服從外邦人規律自甘墮落。
國王隨後諭令全國,使所有民族合成一個民族,每個民族都要放棄固有的禮俗。於是各外邦民族都表示服從君王的諭令,也有許多以色列人甘心接受外邦宗教,向偶像獻祭,褻瀆安息日。
一四五年「基色婁」月十五日,國王在祭壇上立了一個可憎惡的邪物,同時在猶太各城修築了祭壇,在各家門前及街市上焚香,凡找到的法律書都撕毀焚燒,凡搜出存有約書或恪守法律者,不論是誰,都應按諭令處死。
雖然如此,仍有許多以色列人堅持不變,決不吃不潔之物,寧願舍生,也不願因吃了不潔的食物而沾污自己,更不願褻瀆聖約;因此他們被判處死刑。這實在是天主向以色列人所發的盛怒。
聖詠119:53,61,134,150,155,158上主的法律
53. 上主,背棄你法律的罪人,使我不知不覺地怒火焚心。
61. 惡人的繩索雖將我纏起,我卻未忘記你的法律。
134. 求你救我擺脫人的欺壓,為使我能遵守你的律法。
150. 非法迫害我的人已臨近,他們都遠離了你的法令。
155. 惡徒決不能得到救恩,因為他們不理睬你的法度。
158. 我一看見奸黨惡輩就會生厭,因為他們都不遵守你的規範。
聖路加福音 18:35-43
耶穌將近耶里哥時,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聽見群眾路過,便查問是什麼事。有人告訴他:是納匝肋人耶穌經過。他便喊叫說:「耶穌,達味之子,可憐我吧!」在前面走的人就斥責他,叫他不要出聲;但他越發喊叫說:「達味之子,可憐我吧!」耶穌站住,叫人把瞎子帶到自己跟前來;當他來近時,耶穌問他說:「你願意我給你做什麼?」他說:「主,叫我看見。」耶穌對他說:「你看見吧!你的信德救了你。」他立刻看見了,遂跟隨著耶穌,光榮天主。所有百姓見了,也都頌揚天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