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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9 【共沾,恩許】

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格前9:23)

格前 9:16-19,22-23
詠 117:1, 2
谷 16:15-20

聖方濟.沙勿略慶日
聖人在1506年生於西班牙。在巴黎讀書時,與聖依納爵結為好友。聖人為了福音的話:「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瑪16:26)大受感動,願意棄俗傳教,加入依納爵所興起的團體,1534年,一行七人矢發神貧、貞潔,且特別服從教宗的聖願,又矢志到聖地朝聖和傳福音。1537年聖人在威尼斯晉鐸。1541年首途遠東,到印度及日本各地傳佈福音,達十年之久,勸化多人歸正。1551年,因見日本人嚮往中國文化,故願往中國傳教,好使受中國文化影響的眾民族皈依基督。1552年,遙望中國大陸,在上川島離世。此年正是利瑪竇在意大利出生。教會立聖人為傳教區的主保。

默想:

工作目的是什麼? 為什麼要工作? 為報酬?報酬是什麼呢?絕大多數工作的目的是為了報酬,報酬便是薪金,薪金是為了應付起居飲食,甚或旅遊吃喝玩樂。每人工作必定是為了自己及 家人,一切主要的目的是為自己或最親的人。但有些工作或一些行徑除了自身外亦是為大眾而謀 的。 傳福音的人報酬非為錢,他們為的是愛!為了愛,有些傳教士更要遠離家鄉去到遙遠陌生的地 方,言語不通,生活習慣不同,但他們亦樂意接受,為的就是愛!另有些人是為了公義、和平而 去面對莫大的痛苦,不論是身,心,靈上;他們的報酬又是什麼呢?是愛!公義與和平是屬於任何人的,任何人都不該被奪去這些基本人權!所有為愛而作的事,是為了傳揚福音,因為福音是喜訊,福音是天主恩許的。

 

我的祈禱:

父啊!感謝祢賜予我們福音的恩許,讓我們懂得去愛。求祢繼續保守我們,賜我們力量好讓我們能持守公義,締造和平,讓各人都分沾到祢的愛!

讀經:

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9:16-19,22-23
弟兄們: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假使我自願作這事,便有報酬;若不自願,可是責任已委託給我。這樣看來,我的報酬是什 麼呢?就是傳佈福音時白白地去傳;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我原是自由的,不屬於任何人;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為贏得更多的人。
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 人。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

聖詠 117:1,2請萬民讚美上主
01. 列國萬民,請讚美上主,一切民族,請歌頌上主。
02. 因為他的仁愛厚加於我們,上主的忠誠必要永遠常存。

聖馬爾谷福音 16:15-2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信的人必有這些奇蹟隨著他們:因我的名軀逐魔鬼,說新語言,手拿毒蛇,甚 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愈。」 主耶穌對他們說了這些話以後,就被接升天,坐在天主的右邊。他們出去,到處宣講,主與他們合作,並以奇蹟相隨,證實所傳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