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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19 【把握當下,活好今天】

「但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谷10:31)

德35:1-15
詠50:5-6,7-8,14,23
谷10:28-31

默想:

城市中流行一句話:「朋友,有今生冇來世!」,所以要盡情享樂,食呀、飲啊、玩呀、買呀!又曾有一句廣告經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擁有這一刻便已足夠。以上情境都豪情浪漫,教人嚮往。

但天主告訴我們不但有今生,也有來世。也許天主都有豪情,所以德訓篇提醒我們要把握當下,活好今天!(Carpe Diem)「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你光榮上主要爽快…在一切祭獻上,要喜形於色;奉獻什一之物時,也要高興。」。為天主的旨意能夠在人間實現,我們要爽快行動!基督給我們的誡命是愛主愛人,所以祂要我們盡心盡力去愛,在必要時甚至要放棄一切,那怕是我們最愛的人和物,這不是更豪情更浪漫嗎?

作為基督徒,我們承諾過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但要放棄自已的親人財物,不是很不近人情嗎?我相信天主對萬物有情,斷不會叫我們作無情之人。但若然你的財產阻礙了你行公義好憐憫,是否應該捨棄放下?若你親朋的行為窒礙你愛主愛人,可能也要在繼續愛他們,為他們祈禱時,拒絕他們的要求和行為。耶穌基督告訴我們在今世的迫害也不會少,我們能否高興地接受?像獻上全燔祭一樣,平安喜樂地去奉獻我們經歷的傷痛苦難呢?我們對天主的愛是否可超越一切?!

至於來世,基督徒都相信有在來世有永恆的生命,所以基督徒不單要把握今生奉行天主的旨意, 還確知在來世得享天國的平安,所以能夠面對承受今世的挑戰和磨難。要是我們真這麼相信,我們豈不會爭先恐後去實踐誡命?若你還未開始,別怕落後,今天就行動吧!因為只要去做,哪怕是在後的,也會變成最先的!

 

我的祈禱:

耶穌基督,祢給我們作了榜樣,為了實現天主的旨意,欣然接受迫害苦難,成了祭獻的羔羊,讓我們勇敢決斷跟隨袮,活好今天、活出基督徒的使命。阿孟!


讀經:

德訓篇 35:1-15
遵守法律,便等於獻的祭獻多;堅守誡命,便是奉獻和平祭。感恩等於奉獻上等麵粉,施捨等於讚美祭。遠離邪惡,就是悅樂上主;逃避不義,便是贖罪祭。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因為這一切,為了誡命,都應當執行。義人的獻儀,使祭壇豐盈;它的馨香上升到至高者面前。義人的祭品,必蒙悅納;上主常記得它,決不會忘記。你光榮上主要爽快,不要吝惜你手中所獻的初熟之果。在一切祭獻上,要喜形於色;奉獻什一之物時,也要高興。按照至高者所賜給你的,奉獻給他;依照你手中所得的,慷慨奉獻給他;因為報答世人的上主,必要七倍地報答你。你不要行賄賂,因為他決不會接受的;你不要依靠不義的祭品,因為上主是審判者,決不看情面。

聖詠50:5-6,7-8,14,23事主應出於虔誠
05. 上主說:「你們應當給我聚集起虔敬我的人,就是那以犧牲與我訂立盟約的人。」
06. 諸天要宣示天主的公正,因為他要親自審判世人。
07. 請聽,我的子民,我要發出言語,以色列,我向你警戒告訴,我是天主,我是你的天主,
08. 我並不因你的祭獻而責備你,因為我面前常有你的全燔祭。
14. 你該向天主奉獻頌謝祭,你又該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誓。
23. 奉獻頌謝祭的人,就是給我奉獻光榮讚頌,行為正直的人,我要使他享見天主的救恩。

聖馬爾谷福音 10:28-31
那時候,伯多祿開口對耶穌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但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