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3.2019 【煉獄】
「除非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瑪5:26)
則18:21-28
詠130:1-2,3-4,4-6,7-8
瑪5:20–26
默想:
瑪竇5:26是指煉獄,但基督教的朋友並不這樣解讀。其實,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非常合情理,且是正義的。曾閱聖加大利納的書(Dialogue by St Catherine of Siena)有云:開罪永恆的天主,要以永恆來賠補;說起來也有道理,所以有地獄的存在。很多人這樣想,要做到十全十美很難,都是想著死後必會到煉獄燒下,然後上天堂。我認為不該這樣想,到煉獄燒下,是很難受的哩。應把標準定高一些,只要有心,萬事都會成功,因為天助自助者。求天主保佑,加上虔敬渡日,愛主愛人,勤領聖事。相信天主的恩寵必定會厚加於我們的,因為基督到來,是為把幸福和永生帶給人類。
我的祈禱:
天父啊,祢不喜歡惡人喪亡,更喜歡他們離開邪道而得生存。求祢引導惡人悔改,返回正道,獲享救恩。因救主耶穌基督之名,求祢俯聽我們的祈禱,亞孟。
讀經:
厄則克耳先知書 18:21-28
上主天主這樣說:「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致喪亡。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我主上主的斷語——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因為他考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致喪亡。」
聖詠130:1-2,3-4,4-6,7-8由深淵呼主吟
01. 上主,我由深淵向你呼號,
02. 我主,求你俯聽我的呼號,求你側耳俯聽我的哀禱!
03. 上主,你若細察我的罪辜,我主,有誰還能站立得住?
04. 可是,你以寬恕為懷,令人對你起敬起愛。
05. 我仰賴上主,我靈期待他的聖言;
06. 我靈等候我主,切於更夫的待旦。
07. 請以色列仰賴上主,應切於更夫待旦。因為上主富於仁慈,他必定慷慨救援。
08. 他必要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一切所有的罪根。
聖瑪竇福音 5:20-26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