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2019【有禍了】
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地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瑪 11:24)
出 2:1-15
詠 69:3,14, 30-31, 33-34
瑪 11:20-24
默想:
耶穌斥責葛法翁這城不知悔改,日後必被嚴懲。葛法翁是耶穌在加里肋亞的傳教大本營,也是伯多祿家的所在,每次耶穌往外傳教回到加里肋亞時,祂都會在此逗留、宣講和行神蹟,所以此地可謂受祂的恩澤最多的地方之一。由於這城地理環境:從大馬士革下來可經此通行往地中海,再到埃及,交通方便, 故頗為繁榮,驕奢淫佚之風亦隨之甚盛;耶穌譴責此城,謂比諸古代淫佚之城,因而招致天主降災焚毀的索多瑪也不如,所以在審判之日,所受的懲罰會更重。葛法翁之所以不如索多瑪,皆因默西亞已降臨此城,訓誨各人得救之道,並以奇蹟去證實祂的身份,當時各人只選擇性地取了他們所需,卻放棄他們應走之路。
今天我們的身份已比葛法翁的居民為好,因為我們都領洗成了祂的門徒,走上了應走的路。然而我們常會忘記,成為祂的門徒的同時也承繼了祂的先知職,祂曾托付給我們的福傳使命:使萬民成為祂的門徒,教訓他們遵守祂所吩咐的一切(參瑪28:19-20)。聖保祿宗徒曾說過:「…我若不傳福音便有禍了」(格前9:16);因為天主曾叫厄則克耳先知要警告惡人,若作為先知而不告誡惡人離開邪道,使他有所警惕,雖然惡人最終會因自己的罪過喪亡,不稱職的先知也會被天主追究責任(參則3:17-21)。
我的祈禱:
願意去福傳是我們的十字架,我信祢必賜我們所需的恩寵去完成。我們所欠缺的,就是走出第一步的決心。願祢堅強我們去成就。亞孟!
讀經:
出谷紀 2:1-15
在那些日子,有肋末家族的一個男子娶了肋末家族的一個女人為妻。這女人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見他俊美,就把他藏了三個月。以後不能再藏了,就拿了一個蒲草筐子,塗上瀝青和石漆,把孩子放在裏面,將筐放在尼羅河邊的蘆葦叢中。孩子的姐姐遠遠的站著,想知道孩子究竟怎樣。當時法郎的一個公主下到尼羅河邊洗澡,使女們在河邊上徘徊。公主發現蘆葦叢中那個筐子,就吩咐自己的使女將筐子取來。她打開一看,見有一個孩子正在哭涕,就動了可憐他的心說:「這必是一個希伯來人的孩子。」孩子的姐姐就對法郎的公主說:「你願意我去從希伯來婦女中給你請一個奶媽,為你乳養這個孩子嗎?」法郎的公主回答說:「你去吧!」少女便去叫了孩子的母親來。法郎的公主對她說:「你將這孩子抱去,為我乳養他,我必給你工錢。」那婦人就接過去,乳養這個孩子。
孩子長大了,那婦人就把他帶到公主那裏;公主遂收他作自己的兒子,給他起名叫梅瑟,說:「因為我從水裏拉出了他。」過了許久,梅瑟已經長大,有一次出去探望自己的同胞,看見他們作苦工,又見一個埃及人打他的一個同胞希伯來人;他向四面一望,見沒有人,便將埃及人打死,將他埋在沙土中。第二天他又出去,見兩個希伯來人打架,就對那無理的一方說:「你為什麼打你同族的人?」那人回答說:「誰立了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判官?難道你想殺我,像殺那埃及人一樣嗎?」梅瑟就害怕了,心裏想:「那事一定叫人知道了!」法郎聽說這事,就想殺死梅瑟;而梅瑟卻離開法郎逃走,去了米德楊地。
聖詠69:3,14,30-31,33-34因苦中的哀禱
03. 我陷於泥濘中,沒有立足的處所;我沉入深水中,波濤已掩蓋了我。
14. 上主,在這困厄的時日,我只有求救於你;天主,求你按你豐厚的慈愛應允我,求你以你救援的忠誠俯聽我。
30. 天主,我既貧乏而又憂苦,願你的救助賜給我衛護:
31. 我要用詩歌讚美天主的名號,並要用感恩的心光榮天主。
33. 卑微的人們,你們要觀看,並要喜慶;尋求天主的人,你們的心必要興奮,
34. 因為對貧苦的人,上主常予俯聽;對他的俘虜,他決不會看輕。
聖瑪竇福音 11:20-24
那時,耶穌就開始譴責那曾看過他許多異能的城邑,因為他們沒有悔改。「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你們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提洛和漆冬,她們早已身披苦衣,頭上撒灰做補贖了。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提洛和漆冬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還有你,葛法翁!莫非你要高舉到天上嗎?將來你必下到陰府裏;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索多瑪,她必會存留到今天。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地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