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2020 【為誰作證?如何作證?】
「我看見了,我便作證:他就是天主子。」(若1:34)
若一2:29-3:6
詠98:1,3-4,5-6
若1:29-34
默想:
作為慕道團導師,經常心裏提醒自己,在教理講授過程中,究竟是為誰作證?毫無疑問,當然是為耶穌基督作福音見證,相信這絕對不會被質疑。然而,如何真正在慕道者前為基督作證,這才是實際的問題,也是一項極大的挑戰。
誠然,「身教重於言教」,這實在身為見證者的最大考驗。我們又怎樣做才可匹配呢?
多年前,曾有一位慕道者在給筆者賀卡上寫着:就是因為你的仁愛,以生命令我們看見天主,才令我們信仰之路走得如此實在和堅定!當看到這番話時,實在受寵若驚,感到一點兒尷尬,怎能當得起呢?但與此同時,確是當頭棒喝的提醒。要使別人在我們身上認識耶穌基督,正是終生的功課。
就如若翰洗者,他一生的言行,正是為耶穌基督的來臨作準備,而他的見證,「看,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若1:29),讓跟隨他的群眾,也能認識這位他們期待已久的「默西亞」。為此,我們更應好好地效法若翰洗者,以為耶穌基督作證為己任,並時刻依賴祂的啟蒙,努力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基督徒。
我的祈禱:
主,我在這裡,請派遣我!
讀經:
聖若望一書 2:29-3:6
弟兄們,你們既然知道天主是正義的,就該知道凡履行正義的,都是由他而生的。
請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情,使我們得稱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們也真是如此。世界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不認識父。可愛的諸位,現在我們是天主的子女,但我們將來如何,還沒有顯明;可是我們知道:一顯明瞭,我們必要相似他,因為我們要看見他實在怎樣。所以,凡對他懷著這希望的,必聖潔自己,就如那一位是聖潔的一樣。凡是犯罪的,也就是作違法的事,因為罪過就是違法。你們也知道,那一位曾顯示出來,是為除免罪過,在他身上並沒有罪過。凡存在他內的,就不犯罪過;凡犯罪過的,是沒有看見過他,也沒有認識過他。
聖詠98:1,3-4,5-6天主是萬民的救主
01. 請眾向上主歌唱新歌,因為他行了奇事。他的右手和他的聖臂,為他獲得了勝利。
03. 全球看見了我們天主的救恩。
04. 因此,普世大地,請向上主歌舞,請踴躍,請歡樂,彈琴演奏。
05. 彈著豎琴,向上主讚頌,彈著豎琴,伴和著弦韻,
06. 吹起喇叭,伴奏著號角,在上主君王前謳歌。
聖若望福音 1:29-34
第二天,若翰見耶穌向他走來,便說:「看,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這位就是我論他曾說過:有一個人在我以後來,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原先我而有。連我也不曾認識他,但為使他顯示於以色列,為此,我來以水施洗。」若翰又作證說:「我看見聖神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在他身上。我也不曾認識他。但那派遣我來以水施洗的,給我說:『你看見聖神降下,停在誰身上,誰就是那要以聖神施洗的人。我看見了,我便作證:他就是天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