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4.2020 【審判】
那信從祂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因為他沒有信從天主獨生子的名字。(若 3:18)
宗 5:17-26
詠 34:2-3, 4-5, 6-7, 8-9
若 3:16-21
默想:
沒有人喜歡被審判,因為沒有人喜歡把自己的命運交在別人的手裡,由他人來決定自己行為的對錯,同時要自己來承受由別人決定的後果。當被審時,人會以各種的理由來證明自己並無做錯,即使證據確鑿,也會申辯這是因他人的錯誤引導引致,甚至不知道這樣做是錯;創世紀厄娃和亞當犯罪後向天主的申辯便是人要抵賴的典型示範。
今天的福音指出人生的對錯標準很簡單:信抑或不信天主。福音的作者更指
出,耶穌降世是來再一次告訴我們這對錯的準則:目的並不是要藉此來檢控懲罰人,只是再一次告訴我們應該要信從祂,正如亞當和厄娃所應該做的一樣。祂甚至願意以接受十字架的苦刑來示範天主是愛而非懲罰。
人有自由的意志,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願意按天主訂下的準則去生活,並應該為自己所作出的決定負責,若做出不符準則的行為,天主不會因此而懲罰人,但人卻因此而主動地選擇離開了天主,猶如選擇從光明中走進黑暗一樣。天主愛人,祂願意每個人都得救。(弟前2:4) 祂明白我們的軟弱,知道人在罪惡泥沼中掙扎的困難,所以沒有定下繁文縟節要我們遵守,只要我們「信」,然後「跟從」耶穌的足蹟,發顯早就銘刻在我們心間有「愛」的良心,便可從黑暗中走到光明。
祈禱:
主,我信,請補助我的無信罷!
讀經:
宗徒大事錄 5:17-26
大司祭和他的一切同人,即撒杜塞黨人,都起來,嫉恨填胸,下手拿住宗徒,把他們押在公共拘留所內。夜間,有上主的天使打開了監獄的門,領他們出來說:「你們去,站在聖殿裏,把一切有關生命的話,請給百姓聽。」他們領了命,天一亮就進入聖殿施教。大司祭和他的同人來召開公議會,即以色列子民全長老議會,差人去監裏把宗徒們提出來。差役來到,在監獄中沒有找到他們,便回去報告,說:「我們確實看見監獄關鎖的非常牢固,衛兵也站在門前,但一打開,裏面沒有找到一個人。」
聖殿警官和司祭長一聽這些話,十分納悶,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忽有一個人來向他們報告說:「看,你們押在監獄裏的人,站在聖殿裏,教訓百姓。」
聖殿警官就同差役去把他們領來,但未用武力,因為怕百姓用石頭砸他們。
聖詠34:2-3,4-5,6-7,8-9謝主保佑之恩
02. 我必要時時讚美上主,對他的讚頌常在我口;
03. 願我的心靈因上主而自豪,願謙卑的人聽到也都喜躍。
04. 請你們同我一起讚揚上主,讓我們齊聲頌揚他的名字。
05. 我尋求了上主,他聽了我的祈求:由我受的一切驚惶中,將我救出。
06. 你們瞻仰他,要喜形於色,你的面容,絕不會羞愧。
07. 卑微人一呼號,上主立即俯允,並且救拔他出離一切的苦辛。
08. 在那敬畏上主的人四周,有上主的天使紮營護守。
09. 請你們體驗,請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的和藹慈善!投奔他的必獲真福永歡。
聖若望福音 3:16-21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致喪亡,反而獲得永生,因為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而是為叫世界藉著他而獲救。那信從他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因為他沒有信從天主獨生子的名字。審判就在於此:光明來到了世界,世人卻愛黑暗甚於光明,因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的確,凡作惡的,都憎恨光明,也不來就光明,怕自己的行為彰顯出來;然而履行真理的,卻來就光明,為顯示出他的行為是在天主內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