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2020 【奧蹟】
耶稣所行的還有許多别的事;假使要一一寫出来,我想所要寫的書,連這世界也容不下。(若21:25)
宗28:16-20,30-31
詠11:4,5,7
若21:20-25
默想:
當我看到上面聖言的時候,我頓時想到兩個字:奧蹟。
在天主教神學理念中,奧蹟是一項救恩史。在歷史時間內所記載著的就是天主對整個人類的救恩計畫;天主在人類的歷史當中,也在每個民族當中,在每個文化轉變當中,甚至在每個人的經歷當中推動和實踐祂的救恩計畫。所以主耶穌行事的各種奇蹟,隨著每一個人,每一個時間的歴史,祂的神聖事蹟是不息止地在我們每一個生命中的所有角落裡推動,延續救恩的神聖工程。
所以,奧蹟的含義,就是天主向人類彰顯救恩奧蹟,又與我們的生命息息相關,使任何一個時代的我們都可以分享天主的豐盛生命,那就是所謂永生,而耶穌整個生命的死亡和復活就是永生的最好證明。
所以,聖若望所記載的短短一席話,只有我們願意靜下來,沉澱下來,在靜默中忘掉自我,讓聖神帶領我們回到所有的記憶中,翻閱和細憶,主耶穌臨在我的生命裡,祂究竟留下什麼給自己?.....
我們都會有和聖若望的同感嗎?「耶稣所行的還有許多别的事;假使要一一寫出来,我想所要寫的書,連這世界也容不下。」
我的祈禱:
主,世界是無常的。只有祢是永久永恆永存的。願更多人能夠尋覓到祢臨在我們身上的救恩,在罪惡和流浪的生涯中,找到生命真正的豐盛而喜樂地生活。亞孟
讀經:
宗徒大事錄 28:16-20,30-31
進了羅馬之後,保祿獲准與看守他的士兵獨居一處。過了三天,保祿便召集猶太人的首領;待他們來齊了,就向他們說:「諸位仁人弟兄!論到我,我雖沒有行什麼反對民族或祖先規例的事,卻被鎖押了,從耶路撒冷被交到羅馬人手裏。他們審問了我,在我身上沒有找到該死的罪案,就想釋放我;但猶太人反對,我不得已,只好向凱撒上訴,並不是我有什麼事要控告我的人民。為這個緣故,我才請你們來見面談話。我原是為了以色列所希望的事才帶上了這條鎖鏈。」保祿在自己租賃的房子裏住了整整兩年;凡來見他的,他都接待。他宣講天主的國,教授主耶穌基督的事,都非常自由,沒有人禁止。
聖詠11:4,5,7義人依恃天主
04. 上主住在自己的聖殿,上主的寶座設立於天:他的眼睛垂視下地,他的目光細察人子。
05. 上主審察著義人與惡人,全心痛恨那愛蠻橫的人;
07. 上主是正義的,他酷愛公正,心誠的人必得見他的儀容。
聖若望福音 21:20-25
那時,伯多祿轉過身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跟著,即是在晚餐時靠耶穌胸膛前問「主!是誰出賣你?」的那個門徒。伯多祿一看見他,就對耶穌說:「主!他怎樣?」耶穌向他說:「我如果要他存留直到我來,與你何干?你只管跟隨我。」於是這話傳在兄弟之間,說那個門徒不會死的。可是耶穌並沒有說:「他不死」;而說:「我若要他留著,直到我來,和你有什麼關繫?」
為這些事作證,並且記了這些事的,就是這個門徒。我們知道他的作證是真實的。但耶穌還行了別的許多事跡,若要一一寫出,那末要寫的書,我想世界也容納不下。